自然资源部:“集中供地”制度并非取消 而是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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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一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发市场关注,其中提到对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不再要求“全年不超过3次”。

  此项《通知》被部分媒体解读为“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2月3日,据《上海证券报》消息,自然资源部对此回应称,该文件为自然资源部印发,是对地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进行的指导文件。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更好发挥充分公开披露信息对于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积极作用。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此份《通知》的发布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是由自然资源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布,并向所有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要求的。其中提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年度供地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每次公开详细清单对应的拟出让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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