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冒牌洋酒 一男子被判刑

Aa
分享到:

  近日,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下称“新会法院”)审结一起低价收购假酒并销售的刑事案件,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同时判决禁止令,禁止颜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酒类销售活动。

  颜某得知收购假酒再高价卖出“来钱快”,于是从2019年8月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防城港市的街道上,分多次向他人收购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洋酒。同年9月4日晚,颜某驾车由防城港市出发,准备将收购的假冒注册商标洋酒运输至广州市销售。

  颜某驾车行驶至沈海高速江门段时被查获,民警在其车内扣押了131瓶假冒“人头马REMY MARTIN CLUB”干邑白兰地和24瓶假冒“马爹利波本蓝带MARTELL BLUE SWIFT VSOP”干邑白兰地。经鉴定,上述侵权产品正品市场参考价格为人民币20余万元。

销售相关推荐

销售推荐资讯

销售相关资讯

推荐报告

相关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