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转经营贷火热之际,已有借款人被银行起诉要求提前还款。
3月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发布消息称,有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180万元经营贷款部分挪用于清偿房贷,被银行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要求借款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天内,向银行清偿借款本金180万元及罚息;在肖某不履行债务时,银行对肖某提供的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作为保证人某公司也对肖某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房贷转经营贷火热之际,已有借款人被银行起诉要求提前还款。
3月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发布消息称,有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180万元经营贷款部分挪用于清偿房贷,被银行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要求借款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天内,向银行清偿借款本金180万元及罚息;在肖某不履行债务时,银行对肖某提供的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作为保证人某公司也对肖某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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