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批次药品质量不合格,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公司屡上“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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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王鹿)3月30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告和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通告。通告显示,共有4批次药品和5批次医疗器械不符合规定。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被通报的4批次药品均为中药饮片。其中,河北仁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浮萍“水分”项目不合格;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性状”不合格;安徽同泰佗祖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车前草“含量测定”不合格;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炒决明子“含量测定”不合格。

  福建省药监局介绍,水分系指药品中的含水量。水分偏高通常与工艺、包装不当以及储运环境等因素有关。含量测定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性状记载药品的外观、质地、断面、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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