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输配电价不实行峰谷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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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发改委、广西工信厅联合发布《关于我区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电能量交易价格(或代理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用电价格的电力用户,其输配电价不实行峰谷浮动。

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我区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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