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修改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适应大规模集成电路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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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4月24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一方面,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民法典确立了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重大法律原则,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先后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同时,加入了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去年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也在中国正式生效。另一方面,通过机构改革,实现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显著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这一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的制修订工作。”申长雨说。

  一是加快推动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促进专利开放许可、实用新型明显创造性审查、外观设计明显区别审查等新修改内容实施,积极推进实用新型制度改革,做好我国加入海牙协定后的审查管理,全面融入全球外观设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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