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多家金融机构存在债券代持交易等违规行为。江西银行、青岛银行、郑州银行、大连银行四家城商行,粤财信托,还有某基金公司投资经理被点名。
交易商协会调查发现,大连银行通过做市业务方式,每日滚动开展买卖方向相反、清算速度不同的现券交易,代持利率债活跃券,且规模较大;郑州银行、江西银行和青岛银行,内控执行不严或流于形式,未有效评估交易合理性,作为中间方以现券买卖或做市等方式参与债券代持交易链条,交易笔数和金额较大;粤财信托未严格履行产品管理人职责,相关信托计划为代持债券损益兑现提供便利;某基金相关从业人员私下参与安排代持交易。经交易商协会2023年第8次、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已对上述机构及个人予以相应自律处分。
从具体的自律处分来看,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作为产品管理人,管理的信托产品成为相关方兑现债券损益的通道。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大连银行等多家机构参与了为他人暂时持有债券的相关交易。粤财信托管理的信托产品根据相关方要求,多次以高于市价买入涉及代持的债券并以贴近市价卖出,为相关方兑现债券损益,相关交易未反映正当业务目的或合理经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