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色是否单独受保护?音色并不构成作品,也不能独立于表演者的表演获得单独的保护,因此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内。但是,自然人的声音受到《民法典》保护。此外,仿制他人有较高辨识度的音色制作音乐并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经营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陶乾如此解析“AI孙燕姿翻唱”事件。近期,“沉寂”许久的歌手孙燕姿因AI翻唱一夜之间全网“翻红”。通过模型训练和后期处理,AI已经可以“代替”孙燕姿翻唱许多作品。短短一个多月,AI孙燕姿已发歌近千首,远超本尊职业生涯的总和。
AI孙燕姿带来的不仅是一个热闻,更是一类产业现象。当更多AI唱涌现,背后的知识产权问题应如何规制?谁侵了谁的权?音乐创作者如何和AI共处?5月24日,南方都市报在北京举行第十期数字经济治理论坛,多位法律和音乐产业的专家详解“AI孙燕姿引发的争议和产业思考”。会上,陶乾根据AI孙燕姿翻唱作品的产生过程,细细剖析涉及的著作权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