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保洁员工作受伤家政公司拒赔,法院: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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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记者刘嫚发自北京网约家政保洁员在工作中受伤后,家政公司以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及治疗费用,家政公司拒绝赔偿是否合法? 5月26日,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法院认定网约家政保洁员与家政公司符合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事实优先原则,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网约保洁员工作中受伤家政公司拒赔

  典型案例显示,宋某于2019年10月26日到某员工制家政公司应聘家政保洁员,双方订立了《家政服务协议》,约定:某家政公司为宋某安排保洁业务上岗培训(初级),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宋某经培训合格后须按照公司安排为客户提供入户保洁服务,合作期限为两年;宋某须遵守公司统一制定的《家政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合作期限内不得通过其他平台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某家政公司为宋某配备工装及保洁用具,并购买意外险,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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