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调整首城:福州房屋买卖双方各承担1.5%经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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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初,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曾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6月1日,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指导意见,称将调整由买方全额支付交易佣金的现行办法,转为由买、卖双方等比等额分担佣金,同时规定,单方收佣比例定为房屋成交价的1.5%,该指导意见自今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期为一年。

  至此,福州成为两部门发布《意见》后加强引导房地产中介举措的首城。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表示,福州这一举措具有较强的信号意义,“该政策直接利好购房者,有效降低购房成本,促楼市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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