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通告》有效期延长1年 “久摇不中”群体实际中签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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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卢梦谦)6月7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长穗交运规字〔2019〕12号文件有效期的通告发布。通告提到,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通告》(穗交运规字〔2019〕12号)有效期延长1年。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自2020年1月起实施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措施,相关政策文件《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通告》(穗交运规字〔2019〕12号)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前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已明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10号)有效期延长1年,至2024年6月30日。为保障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制定本通告。

  对于通告内容,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解读表示,通告明确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通告》(穗交运规字〔2019〕12号)有效期延长1年,即到2024年6月30日,与《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10号)有效期保持一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通告》(穗交运规字〔2019〕12号)明确,广州市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采取阶梯摇号方式开展,根据个人此前有效参加增量指标摇号的累计次数设置摇号阶梯,具体通过增加摇号池中的基数序号实现,每累计参加24次摇号增加1个摇号基数序号(即递进1个阶梯),最多为4个基数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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