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英力士酚类新加坡有限公司继承三井酚类新加坡公司在丙酮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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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由英力士酚类新加坡有限公司继承三井酚类新加坡公司在丙酮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的6.7%的反倾销税税率和其他权利义务。以三井酚类新加坡公司名称向中国出口的丙酮,适用丙酮反倾销措施中“其他新加坡公司”的51.6%反倾销税税率。(商务部网站)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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