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下半年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和申请条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根据通告,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汽车消费以及推进车辆节能减排,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2023年下半年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和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一、在常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计划基础上,2023年下半年额外增加2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额外增加的指标按月平均分配,单位和个人的配置比例为1:9,具体由市指标管理机构纳入每月增量指标配置计划,按月组织实施。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单位和个人节能车指标,均纳入次月个人节能车指标进行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