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家银行因违规办理商业用房假按揭、假首付贷款、零首付贷款行为被监管部门开罚单。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7月1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某股份制银行萍乡分行因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假按揭、假首付贷款的违法行为,被萍乡银保监分局罚款50万元;同日,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进行审查审批;违规发放零首付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黔南银保监分局对当地某农商行作出50万元罚款的处罚。
“商业用房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购买各类型商业用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一般而言,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五成,且需要在商业用房竣工之后发放。与一般的个人住房贷款相比,商业用房贷款风险更高,因此适用相对较高的首付比例和放款条件。”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