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就《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将持续至8月21日。
此次《办法》在对外开放层面作出较大修订,包括取消境外非金融机构不能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限制、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等内容。
《办法》还删除了“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元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这一条款。
7月21日就《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将持续至8月21日。
此次《办法》在对外开放层面作出较大修订,包括取消境外非金融机构不能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限制、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等内容。
《办法》还删除了“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元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这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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