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购房意向登记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房源成功冻结诚意金的购房人人数超过当期可售房源数3倍的,可直接进行公证摇号选房,无需进行积分排序。此外,还对集中认购登记时间、集中认购登记、公证摇号等作了详细说明。
《通知》称,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便利市场交易,结合《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关于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的通知》《关于优化购房意向登记系统的通知》的基础上,对购房意向登记流程及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
《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后10日内一次性对全部准售房源启动集中认购登记。准售房源中用作样板房的住宅单元应同步进行销售,开发企业在认购登记方案中应对样板房销售的优惠政策、交付前的使用管理以及房屋交付时间、条件等作出特别提示和约定,并明确将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条款,确保购房人在选房前知悉房屋情况,自主选择是否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