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超过4000家,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服务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这既是着眼于服务实体经济的需要,也为金融监管工作划出了重点。
我国金融风险整体呈收敛态势。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银行业保险业上半年主要风险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风险抵御能力整体充足。但也有一些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如个别中小金融机构存在内部控制薄弱、外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要防止个别金融机构风险外溢问题,同时防止因处置风险引发新的其他风险。
对高风险的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拆弹”,要突出重点,稳妥、有序压降存量高风险机构。地方政府应用好专项债尽快补充机构资本金,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高风险机构兼并重组。同时,依法平衡好处置成本,防范道德风险。对于已完成兼并重组的机构,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大股东的教育和行为约束,督促股东依法依规行使权利,承担股东责任。要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治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