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行业迎来一则重大消息!
7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了两个关于无人机出口管制的公告,对部分消费级无人机实施为期2年的临时出口管制。同时,禁止其他未列入管制的所有民用无人机出口用于军事目的。此外,对部分无人机专用发动机、重要载荷、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民用反无人机系统等实施出口管制,上述政策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当日晚间,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无人机出口管制政策应询答记者问称,高性能无人机具有一定军用属性,对其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惯例。此外,大疆方面也表示,将严格遵守无人机临时出口管制政策,确保全面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