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管理员住进小区非机动车库被物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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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非机动车库里居然住着人,还拉起电线接起自来水……近日,浦东一小区物业因为这一缘故,将原本看管非机动车库的管理人员诉至上海浦东法院,希望其能够搬走。那么,这名前管理员为何要住在非机动车库里,甚至和物业对簿公堂呢? 住进车库不愿搬离

  小区物业诉称,2016年,物业与付老伯(化名)签订了一份《自行车承包管理协议》,由物业委托付老伯就小区非机动车库寄放提供承包管理服务。

  根据协议,付老伯按政府收费标准向小区居民收取停车管理费,收入归付老伯;另物业每月补贴被告人民币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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