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4日消息,为规范政府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防范政府债券市场风险,促进政府债券市场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并公布《政府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财政部主持建立全国政府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系统,政府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均通过该系统办理。该《管理办法》公布实施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托管管理暂行办法》(财国债字〔1997〕25号)同时废止。
该《管理办法》共有7章46条,新华财经第一时间摘录整理主要内容供市场参与者参考:
政府债券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