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抹“海法蓝”扮靓了南粤海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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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淡薄,我们在东江水域(增城段)上倾倒含有重金属的有害污泥,该倾倒行为严重污染环境……我们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公开赔礼道歉……”今年6月,报纸上刊登了朱某珍等4人的道歉声明。此前,因在东江水域倾倒有害污泥,广州海事法院判决4人需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等103万余元。

  广州海事法院扮演着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守护者,充分发挥专门管辖的专业优势,近5年审理涉海洋、通海水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逾500件,在海洋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和保障海洋环境督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筑牢南粤海疆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法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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