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卫健委日前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9月16日前向市卫健委反馈意见。根据该办法,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要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
早在2015年7月,国务院就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鼓励第三方机构成立信息共享信息平台”。作为互联网在医疗行业的新应用,互联网诊疗不仅可以使患者免受来回奔波之苦,而且可以缓解医疗资源不均衡的现状,对于破解“看病难”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互联网诊疗出现规模性增长。《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截至2022年10月,全国设置超过2700家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超过2590万人次。另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国内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达3.63亿,占网民整体的34%,同比增长21.7%,成为当年用户规模增长最快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