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发布贸仲新版《仲裁规则》。王承杰表示,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经贸投资争议解决方式,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作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仲裁是各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软实力的重要手段。
王承杰介绍,为满足国内外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服务需要,进一步增强贸仲仲裁吸引力、竞争力和影响力,贸仲历时两年稳步开展仲裁规则修订工作,不断总结自身仲裁实践经验,吸收借鉴国际仲裁先进理念,完善程序设计,兼顾制度创新,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斟酌论证,最终形成新版《仲裁规则》。
新规则修订涉及30余项内容,主要包括,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在仲裁程序的广泛应用,明确仲裁文件可优先采用电子送达,仲裁庭有权决定网上视频开庭、仲裁员电子签名效力、裁决书电子文本送达等,积极回应数字化时代需求;明确管辖权决定在仲裁庭组成后依据仲裁规则概括授权仲裁庭作出,赋予仲裁庭更明确的程序权利;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协商、调解前置程序不影响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切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多合同合并单案仲裁的情形,允许申请人在仲裁程序中追加合同,进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