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保局官网信息显示,9月8日,山东省参加中药饮片联采的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及药店,按规定执行中药饮片联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这也意味着,三明采购联盟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中药饮片联合采购(简称:联采)在山东省的正式落地。
早在8月中旬,青海省医保局也发文,明确自2023年9月1日起,全省参加首次中药饮片联采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首次中药饮片联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
在9月7日上午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李元芝表示:“此次中药饮片联采工作按照‘保质、提级、稳供’的思路,坚持质量优先,将种植(养殖)基地、追溯体系、道地药材、生产管理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等质量评价指标纳入综合评审指标体系并赋予较高分值,探索通过集采推动中药饮片市场‘优质优价’良性竞争,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让患者花同样的钱甚至少花钱,能买到质量更好的中药饮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