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地方公务员在挂点常驻镇街消防救援人员的指引下,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小型场所开出第一张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作出罚款决定。
据了解,该沿街小超市(法定“小型场所”)存在“设置夹层类留宿场所”“灭火器具过期失效”“室内电线未套管保护”等不符合小型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的问题,依据《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等规定,经依法取证固证确认,梅华街道地方公务员通过“粤执法”信管系统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罚款200元的消防行政处罚决定,实现全市委托消防执法“零的突破”。
近年来,珠海为解决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难题,构建“权责一致、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协同高效”的消防治理体系。其中,香洲区梅华街道试点推行委托消防执法机制,是继健全“挂点常驻镇街帮扶指导”工作机制、“消防救援分局”实体化全覆盖之后的又一创新赋能举措,着力激活基层火灾防控“神经末梢”,切实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