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首次从省级层面系统性向县级“批量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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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哲李凤祥)9月25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将60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有关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实施。

  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这是我省首次从省级层面系统性直接面向县(县级市)开展批量放权改革。事项目录共60项,涉及14个省直部门,涵盖投资、用地、用林、交通、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等领域一批含金量较高的职权事项,分别为委托30项、下放20项、优化审批管理流程10项,其中有18项选取部分承接基础较好的县(市)开展试点。

  赋予县级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提高县域统筹能力,是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构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制度体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充分激发县域发展动力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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