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府12个方面经济工作开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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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姚瑶)助推高质量发展,广东又有新举措。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下称《决定》)。

  这个当日起即施行的《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作出的首个重大事项决定,提出对省政府12个方面经济工作开展监督,必要时可对全面深化改革、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或作出决议。

  “《决定》总结固化了我省近年来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细化深化了人大对经济工作监督的职责。”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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