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今年是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国新办9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和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有关情况。
“十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各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全力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开放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盛秋平表示。
2013年以来,我国分6批设立了上海、广东、辽宁、海南、山东、北京等21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数据显示,2022年,21家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占全国18.1%的外商投资和17.9%的进出口贸易,今年上半年进一步提升到18.4%和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