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A与其邻居B产生争执后,多次投诉B占用公用埕建设一事。经查,该公用埕为埕内住户共有,已被埕内各住户不同程度占用,其中B占用建设的房屋为一家刚需住房,最重要的是,其房屋现状并不影响他人通行、通风和采光。
对此,溪南镇综治中心召集相关部门代表、村干部、法律顾问、埕内全体住户召开民意座谈会,通过村干部陈述案情经过缘由、律师解读法条、住户发表意见看法、当事人表达想法等方式,最终,该纠纷在“金厝边、银亲戚”的声声劝导下实现“事心双结”。
溪南镇发动当地群众、整合多元力量化解邻里纠纷的做法,是汕头市澄海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一个生动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