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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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住建局9月27日发布《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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