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呼和浩特10月14日电(蔡博腾丁彦竹)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紧盯养老民生要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安排资金20638万元支持全区养老事业,助力医养结合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年度安排的20638万元资金,其中争取中央基建资金11008万元,支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颐养康复中心等项目建设;安排社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8000万元,用于支持基层新建350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拓展提升200所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服务功能;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330万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相关项目建设;下达一般公共预算支持养老服务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另外,内蒙古财政坚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由2022年的84元提高至2023年的89元,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在保障重点对象养老方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将分别达到月人均840元、670元。
在税收领域,内蒙古自治区积极落实“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