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河南南阳大货车司机李先生投诉称,其驾驶大货车从江西南昌和湖北鄂州下高速时,收费员认定车上装的紫薯属鲜活农产品,不收过路费;但从湖北襄阳宜城市南营下高速时,却被收了900元过路费。
对此,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营管理所(下称南营所)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时明确表示,紫薯不是红薯,不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虽然红薯不收费,但紫薯不是红薯,我们照章办事。”
李先生介绍,10月10日,他从江西南昌拉了一车紫薯运往湖北襄阳宜城。10日晚,他在南昌境内下高速吃晚饭,收费员拍照后认定紫薯是鲜活农产品,货车免费放行;11日凌晨,他在湖北鄂州境内下高速加气,收费员一番查验后,免费放行;11日上午10时30分许,他驾驶货车从宜城南营下高速,收费员称紫薯不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不能走“绿色通道”。最终,他缴纳了900元过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