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执行!北京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认房不认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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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两则消息,一是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北京市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即实施“认房不认商贷”;二是发布了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优化住房公积金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体现公积金制度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该《通知》不一致的,以此《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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