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二次污染背后的环保争议:土壤污染治理法规十年渐进 谁该为“旧账”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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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上旬,陆家嘴集团因土壤污染侵权纠纷,将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告上法庭索赔超百亿的新闻,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而这桩众说纷纭的“公案”背后,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这一世界性难题也重新回到了公众的视野里。

  过去十年间,在生态环境部的主导下,中国土壤污染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无到有,逐渐完善。从2014年7月出台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到2016年发布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7年第一部法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再到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开始施行,土壤污染治理才真正有法可依。

  而此次争议的焦点问题,也就发生在这标准不断变更的十年之中。“苏钢地块的土壤调查和修复跨越了土壤调查修复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导则密集调整的几年,算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项目总监郭磊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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