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媒体反映的莱荣高铁施工建设有关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指出该铁路建设“不存在安全隐患,不影响铁路运营安全”“满足高速列车运行时的安全性、平稳性要求”,但针对莱荣高铁个别标段施工建设中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工程分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单位对多名责任人作出处罚或处分。
7月20日,本报报道莱荣高铁站前3标段在施工中存在部分螺纹桩施工桩长未达设计桩长,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存在偷工减料等问题,引起有关部门关注。通报称,国家铁路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深入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该路基段螺纹桩施工中,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虽然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部分螺纹桩施工桩长未达到设计桩长,但螺纹桩桩端已经进入了较好的持力层,不影响复合地基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