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导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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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官微11月30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督导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驻动员会议。

  会议强调,要标本兼治开展督导,集中各方专业技术力量,帮助山西省查问题、找路子、想方法,推进有用管用实用的硬措施落实落地,从根本上提升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水平。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兼顾当下和长远,解决制约矿山安全发展的根本性、系统性、结构性、周期性、源头性老大难问题。要对井上、井下全部生产区域、非生产区域进行各系统、各环节、各单元、各风险、各灾害、各隐患的排查整治,盯紧吊篮专项整治。要采取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相互验证,强力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要根据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果,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逐矿调整灾害设防等级,实施一批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采空区、露天边坡和尾矿库等重大灾害的综合治理工程,落实分区管理、超前治理、区域治理、工程治理等措施。

  会议强调,要推进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强化执法、服务、指导、帮扶、回头看、突查相结合,对矿山企业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挂牌督办销号,发现重大隐患假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立即责令停工停产。要推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建立风险隐患双控机制,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建设进度,有效实行在线监测和管控,实现“无视频监控不作业”。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落实的要求,研究提出关闭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三个一批”实施方案,推进矿山安全源头治理。要推进矿山安全基础建设,灾害严重矿井必须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凡是“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不满足规定要求的,要依法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要推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矿山救护队、矿山企业必须编制管用、实用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各种灾害的实操应急演练,确保作业人员能在30秒内正确佩戴使用自救器和准确掌握各种避灾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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