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发布了《新昌县行政区域内推行新建商品住房商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商业贷款贴息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期间内商业按揭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县财政按商业贷款金额第一年利息的15%予以补贴。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2023年11月20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五年期以上LPR)4.2%计算。
在新昌县行政区域内成交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下同)。申领人应为购房人,一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需在完成契税缴纳半年内进行申请,申请受理时间截止日期至2028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