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介绍,这是我国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我国空气质量改善最快有四大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