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OPPO诉诺基亚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确认了诺基亚2G、3G、4G及5G标准必要专利组合全球性的公平、合理和无歧视(FRAND)许可费率。该判决是我国司法机关作出的首个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判决。
12月14日,上述一审判决文书正式公开。在上述判决文书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了手机行业5G标准全球累积费率为4.341%-5.273%,这是全球范围内首次确定的5G标准的累积费率。此外,法院对诺基亚2G-5G专利包的许可费根据不同地区进行了许可费裁决。其中,针对5G多模手机在全球内第一区的单台许可费为1.151美元/台,在包含中国在内的第二区及第三区的单台许可费为0.707美元/台。针对4G多模手机,在第一区的单台许可费为0.777美元/台,在包含中国在内的第二区及第三区的单台许可费为0.477美元/台。
过去数年,伴随着手机厂商市场份额扩大,手机厂商与诺基亚等通信标准必要(SEP)专利权人之间的纠纷不断,诺基亚、高通、夏普等通信厂商希望靠专利授权获得利润,苹果、华为、小米、OPPO、vivo等手机厂商则质疑专利收费的合理性。全球各地法院也在争夺话语权。此次国内法院作出全球专利费率的判决,则为此后类似纠纷提供了判例参考,也对通信及相关产业在5G专利费上提供了参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