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以下简称《章程指引》),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新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步修改完善规范运作指引,明确操作性要求。
证监会表示,《现金分红指引》和《章程指引》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上市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更好引导公司专注主业,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下一步,证监会将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基础上,更好发挥监管的引导约束作用,推动上市公司不断增强分红意识,优化分红方式,培育分红习惯,提高分红水平,同时约束异常分红,促进上市公司整体分红水平稳中有升。
《现金分红指引》修订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鼓励现金分红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对不分红的公司加强披露要求等制度约束督促分红。对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水平偏低的公司进行重点监管关注,督促提高分红水平,专注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