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
《通知》表示,结合现阶段我国网络安全保险现有险种,本次试点险种主要包括网络安全财产类保险和网络安全责任类保险两大类。
网络安全财产类保险,主要保障因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第一方直接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技术服务费用,包括直接物理损失、营业中断损失、数据资产重置费用、硬件改善成本、应急处置费用,以及因网络安全事件导致的公关费用、法律费用等。
12月2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
《通知》表示,结合现阶段我国网络安全保险现有险种,本次试点险种主要包括网络安全财产类保险和网络安全责任类保险两大类。
网络安全财产类保险,主要保障因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第一方直接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技术服务费用,包括直接物理损失、营业中断损失、数据资产重置费用、硬件改善成本、应急处置费用,以及因网络安全事件导致的公关费用、法律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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