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应当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客房内未被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广东省司法厅日前发布了《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
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广东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酒店、宾馆、大厦、旅店、旅社、饭店、招待所、度假村、山庄、疗养院等(以下统称“旅馆”)的治安管理活动。
征求意见稿提出,旅馆应当按照规定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登记旅客身份信息,将旅客的登记信息准确、及时上传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因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故障不能上传信息的,旅馆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将旅客身份信息登记在册备查,并在系统恢复后及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