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超标”履职 10家上市公司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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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6日消息,北京证监局、深圳证监局、浙江证监局、江苏证监局近日披露多条行政监管信息,10家上市公司因独董任职超过5家,信息披露不准确,受到监管警示。

  2023年8月1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将独董任职家数从5家压缩至3家,新规自2023年9月4日施行,并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随后,沪深北交易所先后对证券市场各板块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监管指引进行了修订。

  2月23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北摩高科、燕京啤酒、真视通、星网宇达收到监管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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