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0日电据国家卫健委网站19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在充分总结前期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医师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