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山东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对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新政显示,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与首套房一致。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统一最高贷款限额为: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对于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在济南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