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联合推出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交易清算业务,并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交易清算业务实施细则》。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简介
通用回购业务是指采用集中清算的三方回购交易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参与者将符合上海清算所要求的债券提交担保券库,上海清算所每日计算交易额度并发送至同业拆借中心,业务参与者在额度范围内通过同业拆借中心达成交易,交易结算全流程均显示上海清算所为对手方,并由上海清算所进行担保品管理和中央对手方清算,业务参与者发生结算违约时由上海清算所进行违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