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多则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对象包括招商银行莆田分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以及当地多家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其中上述两家分行分别被处以195万元和155万元罚款,主要围绕资金违法违规流入房地产行业。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官网
其中,招商银行莆田分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一、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未尽贷前调查职责,贷款用途真实性核查不到位,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三、未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四、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办理保理业务实质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五、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