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人员日前在位于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和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的几处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所在地,针对地下水中的pH等必测指标项目逐一进行现场检测,通过一系列取样采集监测分析,初步判断这一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状况。
地下水不仅是农业灌溉、工矿企业和城乡居民用水重要的供水来源,也是泉水、河流、湖泊、湿地的重要涵养条件,更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撑和生态环境变化的重要控制因素。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体系并通过多项措施落实,全力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动态管理。联合印发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从饮用水水源规划布局等方面明确水源地保护管理。实行饮用水水源地定期动态更新调整工作制度,及时对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进行调整修订。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审查,完成西宁市湟源县申中乡纳隆等4村13个乡镇级、湟源县大华水库、西宁市丹麻寺第五水源等30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技术审查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