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投资者在进行高频交易前 应当报告高频交易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等信息

Aa
分享到:

  证监会就《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投资者在进行高频交易前,除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报告信息外,还应当报告高频交易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方案等信息。

(文章来源:财联社)

投资相关推荐

投资推荐资讯

投资相关资讯

推荐报告

相关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