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4月12日公布,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4月12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11月24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级、CLS和GT汽车,共计279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安装在发动机舱内的蓄电池接地线的接地端固定螺栓可能未被正确紧固,造成接地点电阻增加,如果通过较大电流,可能导致该处温度升高,存在起火风险。